国际税收 2014年 第2期 政策解读

“40号公告”对税企双方的影响

周跃振 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北京 100044 上一篇 下一篇

2013年7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开具税务证明改为备案制管理。公告施行几个月以来,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普遍欢迎,但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和变化。

一、 如何理解“服务贸易等项目”的范围

虽然公告对需要备案和无须备案的情形进行了列举,但随着跨境交易的发展,新的业务类型不断产生,不是正列举所能涵盖的。对此,我认为应该包括以下三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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