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3期 专题策划

消费税制改革趋势与地方税体系的完善*

作者: 杨志勇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北京 100836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消费税改革需稳定税负,保留其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消费税调节功能的发挥应考虑其实现机制问题。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的确定应与消费升级相适应。“营改增”之后,消费税仍然不能替代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地位。从数量上看,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收入规模与营业税可大致相当,但消费税主要来自于烟、酒、油、汽车的现实决定了地方政府不能依靠这样的收入结构。在目前税制格局下,地方税体系的完善问题应主要通过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共享来解决。

关键词:消费税 零售税 地方税,


消费税改革需稳定税负,保留其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消费税调节功能的发挥应考虑其实现机制问题。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的确定应与消费升级相适应。“营改增”之后,消费税仍然不能替代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地位。从数量上看,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收入规模与营业税可大致相当,但消费税主要来自于烟、酒、油、汽车的现实决定了地方政府不能依靠这样的收入结构。在目前税制格局下,地方税体系的完善问题应主要通过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共享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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