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5期 资讯

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再上报总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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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明确对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以专项申报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即可。这是国家税务总局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