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9期 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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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需要,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5号),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进行调整。“预征率”行次由原来的1行增加为3行,分别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和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