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5年 第2期 专题策划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避税安排和税收应对

作者: 周怀世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非居民税收管理处 北京 10038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的要求,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对间接转让财产交易适用一般反避税规则的范围、合理商业目的判定要素、纳税义务、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些年来,中国税务机关非常重视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及时出台了相应法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公告总结以往非居民税收管理经验并做了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是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税改、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最新举措,也是一般反避税规则在间接转让中国财产交易方面的具体应用。公告及时回应了当前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关切,增强了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降低了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有利于改善非居民企业在华税收环境。为便于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公告精神,本期“专题策划”专门组织了以下系列稿件,从公告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变化、纳税人如何理解和遵从等多方面进行了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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