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5年 第2期 外国专家特稿

itax─苹果公司的国际避税结构和双重不征税问题(1)(上)

作者: 丁家辉著 陈新(2) 译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分析了苹果公司的国际税务结构,考察其如何使440亿美元的收入实现双重不征税。本文的分析显示,美国政府为其跨国公司规避外国所得税提供方便,从而造成双重不征税。本文还揭示了各国国内法规和国际税收规则中存在的一些会导致收入双重不征税的结构性问题。其后,本文还审视了针对苹果公司避税结构,居民国和来源国有可能做出的回应,提出了在针对上述问题制定有效解决方案过程中存在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要适用企业原则,即处在同一母公司相同控制下的一个公司集团应被视为一个独立实体,由此则更有可能针对跨国公司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交易,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二是要提高透明度,尤其是要设计出适当的分国别报告制度,这是各国税务机关更为需要的一件“利器”。

关键词:国际税收,避税,公司集团税收


本文首先分析了苹果公司的国际税务结构,考察其如何使440亿美元的收入实现双重不征税。本文的分析显示,美国政府为其跨国公司规避外国所得税提供方便,从而造成双重不征税。本文还揭示了各国国内法规和国际税收规则中存在的一些会导致收入双重不征税的结构性问题。其后,本文还审视了针对苹果公司避税结构,居民国和来源国有可能做出的回应,提出了在针对上述问题制定有效解决方案过程中存在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要适用企业原则,即处在同一母公司相同控制下的一个公司集团应被视为一个独立实体,由此则更有可能针对跨国公司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交易,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二是要提高透明度,尤其是要设计出适当的分国别报告制度,这是各国税务机关更为需要的一件“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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