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5年 第10期
研究探索
我国税务司法制度改革的契机与展望(1)
我国税务司法制度改革的契机与展望(1)
——以税务法院为中心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我国的税务司法落后于税收立法和执法,是整个税收法治体系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税务司法制度改革应当注重财税体制与司法体制协同创新,以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为契机,坚持税务司法专门化的理念,逐步设立专门的税务法院来保障纳税人获得充分和便利的司法救济。
关键词:税务司法制度改革,税务法院,税务司法专门化
我国的税务司法落后于税收立法和执法,是整个税收法治体系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税务司法制度改革应当注重财税体制与司法体制协同创新,以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为契机,坚持税务司法专门化的理念,逐步设立专门的税务法院来保障纳税人获得充分和便利的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