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3期 纳税小提示

汽车进项税额可抵扣 旧设备租赁简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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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一点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1日以后购进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提供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案例说一说

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计划将已使用了5年的小汽车租出去,为公司销售部经理每人新购置一辆高端小汽车用于走访客户谈业务。适逢税务局召开“营改增”税收政策辅导会,公司办税人员小王就该问题进行了咨询。税务人员告诉小王:企业新购置小汽车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而旧汽车对外出租可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真没想到公司这一规划与‘营改增’新政不谋而合啊。”小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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