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5期
“办税服务厅的故事”征文
为振兴东北保驾护航的税务人
上一篇 下一篇假如时光穿梭机存在,请允许我将时光的指针拨回12年前那个火热的年份。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东北这块热土,迎来了加速发展的机会。振兴东北战略的出台,让所有东北人热血沸腾。2003年,注定是一个写入史册值得纪念的年份。之后,一系列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部门,基层税务局在其中扮演了保驾护航的重要角色。
彼时,我在辽宁省国有企业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公司)财务部利税科工作。在这个岗位上,我见证了诸多针对东北的税收优惠政策相继出台以及酝酿已久的增值税转型政策在东北地区率先试点的过程。自2004年7月1日起,国家对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等八大行业实施了增值税转型试点,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转型试点通过给企业退税的方式来实现。这样的优惠政策对于像本钢公司这样的老国企意义重大,政策就是信号,鼓励企业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来提高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