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2期
业务指南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税务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编者按:近年来,我国经济步入了转型调整的新时期,许多企业的经营方式、组织形式、财务核算模式也发生了相应转变。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新型的税收业务逐渐涌现出来,对相关税收政策把握不准确成为企业发展中的难题。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和运用这些税收政策,本刊延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高金平教授,请他结合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对读者关注的税收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解析,在2016年的“业务指南”栏目中连载刊发,敬请关注。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资产重组的常见方式,该问题在实务中一直存在较多争议。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进一步对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管理事项进行了规范。本文通过案例的形式全面分(析业母子务公指司在南合)并过高程金中如平何 进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