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3年 第2期 “走出去”税收

居民企业认定对某红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作者: 罗霄 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税务处 北京 100010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国有企业“走出去”步伐,提升国有企业海外知名度,加强海外融资能力,越来越多的中国优秀国有企业寻求境外上市,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其中尤以间接上市中的红筹上市最为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实施,首次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惯例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尤其是按照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将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认定为居民企业,要负有全面纳税义务。这对于在旧法背景下设计的红筹上市公司架构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和冲击,本文将以某大型国有企业为例展开分析。

一、某大型国有企业红筹上市架构设计

(一)红筹上市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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