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3年 第4期 国际税事评说

融入多边合作平台 开创国际税收新格局*

——简评中国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作者: 张泽平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 上海 200042 上一篇 下一篇

2013年8月27日,中国政府正式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国际社会对此高度评价,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指出,“中国签署该公约不仅时机非常好,而且意义重大”;法国《世界报》则将中国签署《公约》视为“国际社会合作打击偷税漏税的里程碑事件”。在当前国际税收秩序处于变革与调整的关键时期,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签署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税收合作公约,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前世与今生:经济全球化推动《公约》的诞生与转型

随着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人员、货物、资本和服务的跨境流动越来越频繁,跨国逃避税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为了合作打击和防止跨国逃避税现象,oecd和欧洲理事会于1988年联合制定《公约》。《公约》着眼于解决跨境税收征管中的各类难题,共设6章32条,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关于适用范围和协助方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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