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13年 第5期
导读
导读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立中法南权财应经收政回法人大大学”教是授2叶01青3年撰“写两的会《”税上收比立较法热权点的的争财论税与话探题讨之》一文,首先梳理了关于“税收立法权应收回人大”话题的争论及沿革,其后分析了谁拥有税收立法权的问题,最后依据我国当前税收立法权限的现状,提出了“制法权和立法权适度分离”的观点。文章聚集于财税热点问题,但又不局限于泛泛的议论,提出了有一定可行性的操作建议,有利于促进读者对该问题的思考与认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2012年,我国在多个省市陆续开展了“营改增”试点。“营改增”有利于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本期我们特别组织了有关“营改增”的文章,从多角度分析“营改增”试点经验,以期为我国今后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和行业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