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2期 热媒冷眼

“营改增”试点启动一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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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始试点,目前已经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省(直辖市)。

“营改增”进行时

从上海开展营改增试点一年的情况来看,各项改革措施有机衔接,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减税效应已经显现: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大幅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而普遍降低。这印证了有关专家关于营改增能够从整体上降低相关行业和企业税负的预测,也解除了营改增大规模扩围存在的思想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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