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8期
特别策划
“营改增”再升级
上一篇 下一篇2012年1月,“营改增”率先在上海试点。
从2012年9月开始,“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容,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等11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2013年8月,“营改增”再升级,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
从“雁阵排列”到“一字排开”,从“1+6”行业试点到“1+6升级版”,从“探索试点”到“力稳推进”,“营改增”改革力度步步加大,改革路径更加优化。作为推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的稳步推进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不畏艰难深挖改革潜力、释放改革红利的巨大魄力和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