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8期
特别策划
打造“营改增”升级版
上一篇 下一篇这次“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再次升级,体现出了“双扩围”的特点,标志着“营改增”改革路径的优化,反映出改革的步伐既是积极的,又是稳妥的。
搞好“营改增”工作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促进社会分工和协作,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2013年4月1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这次“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再次升级,体现出了“双扩围”(试点范围扩至全国,试点行业增加)的特点,标志着“营改增”改革路径的优化,反映出改革的步伐既是积极的,又是稳妥的。然而,伴随“营改增”再升级,这项工作将涉及更多地区和更多纳税人,复杂性更强,对各级税务部门来说是一项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