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7年 第7期 专题策划

继续深化改革构建现代增值税制度体系

作者: 胡怡建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 上一篇 下一篇

目前,我国全面推开的营改增改革尚处于制度转换期,其综合经济影响不断深化。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将进入“施工高峰期”和改革“攻坚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入快车道,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推进完善税制、改革财政体制、健全税务管理、实施立法和合理政策引导改革,构建现代增值税制度体系。

一、推进税制改革,确立现代增值税制新体系

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成为我国在商品和服务领域惟一普遍征收的消费类税种,不仅对筹集政府收入具有支撑作用,而且对人们的消费行为具有重要影响,科学发挥增值税中性、规范制度功能至关重要。增值税改革的目标是构建兼具统一性、 现代化和消费型三大制度特征的现代增值税制度。我国工商业增值税历经20世纪 80 年代个别行业试点、90 年代工商业全面扩围、本世纪初基本实现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逐步成熟;本次营改增改革将货物和服务税收征管统一于增值税管理平台,实现了增值税监管对商品和服务的全覆盖。虽然增值税在理论上只对企业增值额征税,具有税收调节中性,但是这种理论上的中性在税收实务中需要依托比较完善的抵扣制度才能实现,所以,真正建立起彻底的现代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在我国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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