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11期
政策解读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 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案例解析
上一篇 下一篇为了进一步丰富创业投资主体和模式,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资本投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构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生态环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 号)。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20 号)。为使纳税人全面准确了解有关政策内容,现对相关难点问题用案例形式解读如下:
案例1 :合伙创投企业a 于2017 年12 月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 b,2018 年1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法人合伙人c 于2019 年2 月对a企业出资,假设其他条件均符合试点政策规定。请问c 从哪个年度开始享受试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