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8年 第2期
工作探索
推动“三转变”破解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难题
上一篇 下一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自然人参股投资的现象日渐普遍,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也日益增多。但由于对股权转让行为的申报缺乏前置制约手段,税务机关获取相关信息明显滞后,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成为基层税务机关的“老大难”问题。笔者认为,推动“三转变”,即建立以风险评估为抓手、事中服务为主导、事后监管为保障的征管模式,能够有效破解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难题。
人工管理向数字化分类管理转变。通过高效的数据集成,合理分配征管力量,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一是有效分析利用各方信息,及时提炼可用数据,为税收风险评估提供有力支撑。通过第三方股权转让信息与税务变更登记信息相结合,实时掌握企业股权动态,征管工作及时介入;通过纳税人申报情况与被投资企业纳税情况相结合,提前找准检查方向,抓住征管重点 ;通过被投资企业报告义务与信用评价相结合,对不按期履行报告义务的被投资企业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级调整,逐步消除“股权转让税收同被投资企业无关”的错觉。二是抓住被投资企业总体纳税情况、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情况、实际投资额“四要素”建立风险评估量化模型,为股权转让的收入认定提供参考。三是依据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开展阶梯化征管。对风险等级较高、涉税金额较大的股权转让事项,逐户开展小组评议 ;对中等风险事项,逐户开展案头审核,必要的情况下开展实地核查或移交稽查 ;对风险等级较低、涉税金额较小的事项,移交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批次集中催报催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