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8年 第10期 案例点评

某造纸上市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案例分析

作者: 王禹娇 李丽 刘莉 姚书琦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山东 青岛,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山东 淄博 上一篇 下一篇

在对纳税人申报的2017 年度关联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淄博市税务局主管税务人员发现某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存在利润留存低税率公司,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一、案例基本情况

(一)母公司

该公司员工455 余人,注册资本42 044 万元,2010 年12 月在深交所 a 股上市。公司产品包括装饰原纸、表层耐磨纸、无纺壁纸原纸三大系列500 多个花色品种,产品出口3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由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公司直接将货物发给客户并与其结算。该公司2014~2016 年度经营收入分别为253 504 万元、234 076 万元、270 230 万元,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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