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8年 第12期 税收实务

计算机软件相关所得性质的判定

——美国与印度做法比较研究

作者: 王立利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北京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和个人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越来越多样。那么,计算机软件相关所得的性质应如何判定,是否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为回答这些问题,笔者对美国与印度的做法进行了比较研究,包括其国内法规定及相关案例。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所得性质判定,特许权使用费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和个人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越来越多样。那么,计算机软件相关所得的性质应如何判定,是否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为回答这些问题,笔者对美国与印度的做法进行了比较研究,包括其国内法规定及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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