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6年 第3期 案例分析

质疑“亏损弥补可筹划”——与胡峻坤先生商榷

作者: 张小平 单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2005年8月15曰《中国税务报》第2465期刊登了古月峻坤先生《亏损弥补可筹划》一文(以下简称“胡文”)。

胡文认为:对纳税人来讲,在某些时候放弃法律规定可以享有的权利,会获得更多的税收经济收益。该企业应放弃用2002年而全部用200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2001年的亏损,从而可以少缴纳所得税0.9万元(3.663-2.763)。并进步阐述了“纳税筹划并不都是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运用,某些时候恰恰是放弃税收优惠政策”这一观点。

对此,笔者认为,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筹划,胡文的筹划方案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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