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6年 第3期 案例分析

如何正确行使特殊情况下的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作者: 薛峰 郁云岚 王诚 单位:靖江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特殊情况下的税收保全措施

[案情简介]

2005年7月,a运输公司未按期缴纳当月税款。7月11日税务分局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a公司在7月21日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7月15日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进行巡查时发现a公司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

[案情焦点]

税务机关能否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在纳税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能否对a公司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如果不能,税务机关该采取怎样的措施以确保税款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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