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6年 第1期 案例分析

克林顿国内演讲:两地为何征税不一?

作者: 曹明君 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七稽查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借助国际名人效应拓宽商品市场,提高企业知名度,催化商业效果,已被越来越多国内企业所认同,为此许多企业不惜重金邀请国外名人到国内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对这些名人取得的报酬应当缴税已经是各界共识,但应当缴哪些税,如何缴税,各地作法却不一。

案件渊源

1.《深圳法制报》2002年5月28曰报道:深圳京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地税部门代扣代缴了克林顿在深演讲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共38.66万元人民币……美国前总统克林顿5月23曰以个人身份应京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邀请,来深圳发表了30分钟的演讲,并得到了高额报酬……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检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辅导京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准确计算和代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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