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1年 第4期 环球税收

新发展格局下中国—东盟税收协调问题研究*

作者: 常晓素 李芳 赵礼刚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积极推进中国与东盟税收协调问题十分重要。当前,伴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和新业态、新产业发展,中国—东盟税收协调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发展格局下推进中国—东盟税收协调,需从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地生效、进一步削减非关税壁垒,积极谈签专门的增值税双边税收协定,更新、完善原有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加强税收征管合作、构建统一监管平台等方面入手,助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提质升级。

关键词:新发展格局,东盟,税收协调,税收协定,双重征税


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积极推进中国与东盟税收协调问题十分重要。当前,伴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和新业态、新产业发展,中国—东盟税收协调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发展格局下推进中国—东盟税收协调,需从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地生效、进一步削减非关税壁垒,积极谈签专门的增值税双边税收协定,更新、完善原有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加强税收征管合作、构建统一监管平台等方面入手,助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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