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1年 第9期 新时代 新征程•税收现代化

基于典型化事实分析视角下的提高直接税比重研究*

魏升民 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提高直接税比重是贯穿我国新一轮税收改革全过程的重要安排。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经济体的历史数据分析显示,人均GDP从1万美元进入3万美元发展阶段时,直接税比重普遍超过30%,且保持基本稳定或小幅波动下降态势,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高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财产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建议现阶段我国推进直接税改革时,注重优化完善“间接税/直接税”结构和直接税项目结构,改革重点是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领域,既积极推进又审慎稳妥,助推提高直接税比重目标稳步实现。

关键词:典型化事实,直接税,税制结构,个人所得税


提高直接税比重是贯穿我国新一轮税收改革全过程的重要安排。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经济体的历史数据分析显示,人均GDP从1万美元进入3万美元发展阶段时,直接税比重普遍超过30%,且保持基本稳定或小幅波动下降态势,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高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财产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建议现阶段我国推进直接税改革时,注重优化完善“间接税/直接税”结构和直接税项目结构,改革重点是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领域,既积极推进又审慎稳妥,助推提高直接税比重目标稳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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