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1年 第9期
案例分析
从一起网络司法拍卖案看涉案房产税费承担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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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网络司法拍卖案看涉案房产税费承担的争议*
一、基本案情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岩法院”)在执行陈某与童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判决被告童某归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45 万 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被执行人童某、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云岩法院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位于贵阳市乌当区的房屋,并委托贵州华润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涉案房屋进行评估。2018 年7 月20 日,华润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房屋作出评估报告,评估价为95.59 万元。2018 年12 月18 日,云岩法院在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对涉案房屋以90 万元的起拍价进行第一次拍卖,因无人报名而流拍。2019 年 1 月25 日,云岩法院对该涉案房屋以81 万元的起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因无人报名再次流拍。该院在接受申请执行人陈某对涉案房屋进行变卖的书面申请后,于2019 年3 月11 日对涉案房屋进行变卖,杨某于2019 年3 月12 日以83.5 万元的最高价成功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