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1年 第10期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之我见”征文

让税收征管改革引领出口退税新发展

王红雨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既高屋建瓴、又切合实际,对于税收各业务领域都有重大指导意义。笔者结合自己从事的出口退税工作,按照“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督、精诚共治”的思想谈谈认识。

注重“两个结合”,推进精确执法。一是信用与风险结合,让管理制度更完善。在现行出口企业类别评定标准的框架下,通过出口企业动态“信用+ 风险”分析,细化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和相应评定标准,建立信息采集、类别评价、结果应用、异议处理、类别修复等“全环节”的制度框架体系,使出口企业的管理类别与其风险水平相匹配,从而进一步提升高类别企业的办理速度,也为持续优化税务监管的精准性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分级与应对相结合,让执法力度更适当。建立出口退税风险业务分级应对机制。对风险业务进行“低、中、高”三级风险管理,取代传统人工案头分析,实现由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对筛查后的风险业务秉承“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予提醒、中风险简处理、高风险严调查”原则,探索建立出口退税领域备案单证不齐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明确各级别风险业务的后续应对措施,避免粗放式和“一刀切”,实现精准监管、靶向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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