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22年 第3期 跨境税收

避税地的实质性活动标准立法及因应对策

作者: 张佳琪 * 单位: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实质性活动标准的立法化是避税地二十多年来在税制改革领域的重要进步,标志着自1998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有害税收竞争:一个新兴的全球性问题》报告中提出实质性活动标准之后,第一次将该标准真正体现在避税地立法中。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发布的《经济实质法案》规定,相关实体从事相关业务时必须满足相应经济实质要求,致力于实现税收与经济实质性创造活动相匹配目标,防止离岸企业通过在避税地设立无实质性经营活动实体从而逃避居民国税收。与此同时,《经济实质法案》与实质性活动标准所希望达成的立法目标及立法价值仍存在一定距离。面对《经济实质法案》的生效和实施,中国“走出去”企业应积极应对,审慎评估商业影响,尽量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在完善国内税法时,可以合理借鉴《经济实质法案》对于实质性活动的认定思路和判断标准,与《经济实质法案》的实施进行有效联动。

关键词:避税地,经济实质法案,实质性活动标准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126(2022)03-0057-07


实质性活动标准的立法化是避税地二十多年来在税制改革领域的重要进步,标志着自1998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有害税收竞争:一个新兴的全球性问题》报告中提出实质性活动标准之后,第一次将该标准真正体现在避税地立法中。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发布的《经济实质法案》规定,相关实体从事相关业务时必须满足相应经济实质要求,致力于实现税收与经济实质性创造活动相匹配目标,防止离岸企业通过在避税地设立无实质性经营活动实体从而逃避居民国税收。与此同时,《经济实质法案》与实质性活动标准所希望达成的立法目标及立法价值仍存在一定距离。面对《经济实质法案》的生效和实施,中国“走出去”企业应积极应对,审慎评估商业影响,尽量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在完善国内税法时,可以合理借鉴《经济实质法案》对于实质性活动的认定思路和判断标准,与《经济实质法案》的实施进行有效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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