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3年 第10期 税收法治

基于合作共赢的财税法域外效力研究

刘力 徐鹏博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以国际法理论发展为基础,在国际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的佐证之下,财税法具有域外效力基本可以得到证成。美国2010年颁布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掀起了国内财税法域外效力的扩张之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顺势制定《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并成为跨国税收情报交换的国际准则,进而推动财税法的域外效力以税收征管协助的方式全力铺开。国内财税法域外效力扩张的尝试虽然带来诸多风险与挑战,但同时潜藏着各国税收监管合作与国际治理能力提升的可贵机遇。在此大背景下,中国应以合作共赢为基本逻辑前提,通过借力国际税收征管平台、广泛建立财税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国内法治域外效力的立法三方面建构财税法域外效力扩张机制,以有效维护中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国家利益与税收主权。

关键词:财税法,域外效力,税收合规,税收情报交换,税收征管协助


以国际法理论发展为基础,在国际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的佐证之下,财税法具有域外效力基本可以得到证成。美国2010年颁布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掀起了国内财税法域外效力的扩张之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顺势制定《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并成为跨国税收情报交换的国际准则,进而推动财税法的域外效力以税收征管协助的方式全力铺开。国内财税法域外效力扩张的尝试虽然带来诸多风险与挑战,但同时潜藏着各国税收监管合作与国际治理能力提升的可贵机遇。在此大背景下,中国应以合作共赢为基本逻辑前提,通过借力国际税收征管平台、广泛建立财税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国内法治域外效力的立法三方面建构财税法域外效力扩张机制,以有效维护中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国家利益与税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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