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4年 第6期 税收管理

关于破产重整债务重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思辨

孙洋 张继* 单位: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南京中医药大学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税务风险和税务合规已成为破产实务领域的重要问题。对于依靠外部司法和行政力量拯救的重整企业,其债务重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课税问题亟待各界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认为,对于债务重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课税不能采用正常的可持续经营的视角来对待,而应本着“动态恢复”原则,秉持辨证施治的思路,给予债务重组收益免税或更长时间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促使重整企业恢复正常经营,降低征纳双方和各利益相关方的税法遵从风险,从而实现坚持依法治税与服务经济发展的统一。

关键词:破产重整,债务重组收益,企业所得税


税务风险和税务合规已成为破产实务领域的重要问题。对于依靠外部司法和行政力量拯救的重整企业,其债务重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课税问题亟待各界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认为,对于债务重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课税不能采用正常的可持续经营的视角来对待,而应本着“动态恢复”原则,秉持辨证施治的思路,给予债务重组收益免税或更长时间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促使重整企业恢复正常经营,降低征纳双方和各利益相关方的税法遵从风险,从而实现坚持依法治税与服务经济发展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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