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4年 第7期 调查研究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财税分享的实践与推进*

李俊英 杨春雨 刘鹏 单位: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作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试验田”,由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承载着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探路先行、创新示范的使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导向率先推动税收征管一体化,并在区域内设置了“青吴嘉”先行启动区,在先行启动区内基本建成了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机制和税收司法共治机制。然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财税分享方面仍面临诸如税收信息共享共用的协作水平尚待提升、示范区内财税分享范围有限等困境。为此,可从以共同治理化解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困局、以数据治税推动税收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以制度创新健全“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等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为更好助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关键词: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财税分享,税收征管,税收数据


作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试验田”,由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承载着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探路先行、创新示范的使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导向率先推动税收征管一体化,并在区域内设置了“青吴嘉”先行启动区,在先行启动区内基本建成了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机制和税收司法共治机制。然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财税分享方面仍面临诸如税收信息共享共用的协作水平尚待提升、示范区内财税分享范围有限等困境。为此,可从以共同治理化解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困局、以数据治税推动税收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以制度创新健全“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等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为更好助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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