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4年 第8期 “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征文

数据要素视角下数字税收制度的设计与衔接 *

白彦 徐可 刘浩明 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以调节横向分配为目标的数字税收制度与我国国内数字经济税法调控的目标并不匹配。数据资源入表的制度突破为数字税收制度设计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应在实现征税对象客体化和货币化的基础上,考察在现有间接税和直接税框架内纳入数字税收制度的可能形式,针对性调整应税项目并拓展数据的无形资产属性,基于要素分配原理实现数字经济税收的公平负担。

关键词:数据要素,数字经济,数字服务税,量能课税


以调节横向分配为目标的数字税收制度与我国国内数字经济税法调控的目标并不匹配。数据资源入表的制度突破为数字税收制度设计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应在实现征税对象客体化和货币化的基础上,考察在现有间接税和直接税框架内纳入数字税收制度的可能形式,针对性调整应税项目并拓展数据的无形资产属性,基于要素分配原理实现数字经济税收的公平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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