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5年 第10期 案例分析

关于“变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刑事认定

——以一起“变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为例

刘逸颖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基本案情

2016年3月至4月,魏某伙同褚某在F市注册了甲、乙、丙三家石油化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甲乙丙三公司”),并雇佣杨某、韩某作为财务人员,甲乙丙三公司均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魏某、褚某为实际控制人。经公安机关侦查查证:2017年3月至10月,魏某、褚某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甲乙丙三公司的名义,分别取得B石化公司等23家上游企业开具的化工原料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979份,税额约113560万元;同时,又以甲乙丙三公司的名义,分别向C石化公司等12家下游企业开具成品油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812份,税额约113726万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