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6年 第7期
专题策划
基于用户数据价值重构税收横向分配制度*
基于用户数据价值重构税收横向分配制度*
——以数字营销为例
下一篇内容提要:用户参与是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平台企业盈利模式的基础。通过提供数据,用户直接或间接参与到数字产品生产链中。目前,用户数据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尚未建立,用户与数字平台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易”没有在会计和税务上得到确认,包含用户数据贡献的数字产品,其收益归属于数字平台企业、相关税收集中于企业注册地,导致税收归属错配,加剧了地方之间的税源竞争。本文借鉴国际税收领域营销型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创新应用,提出基于用户数据价值重构税收横向分配制度,通过将用户数据价值所对应的税收收入分配至用户所在地,矫正用户数据价值与税收归属地错配,缩小地区差距。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字营销,数据价值,税收横向分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用户参与是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平台企业盈利模式的基础。通过提供数据,用户直接或间接参与到数字产品生产链中。目前,用户数据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尚未建立,用户与数字平台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易”没有在会计和税务上得到确认,包含用户数据贡献的数字产品,其收益归属于数字平台企业、相关税收集中于企业注册地,导致税收归属错配,加剧了地方之间的税源竞争。本文借鉴国际税收领域营销型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创新应用,提出基于用户数据价值重构税收横向分配制度,通过将用户数据价值所对应的税收收入分配至用户所在地,矫正用户数据价值与税收归属地错配,缩小地区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