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6年 第8期 名家专栏

法治税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桦宇 上一篇 下一篇

王桦宇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组成部分,包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是财政收入的核心来源、宏观调控的关键杠杆、社会分配的重要工具,其法治化水平影响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程度。法治税收以税收法定为核心、以规范运行为关键、以权利保障为落脚点,贯穿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是系统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和支柱。从实质功能上看,法治税收并非单纯的技术规范集合,它通过划定权力边界、调节利益分配、稳定市场预期和涵养公民精神,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重维度构成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有力支撑。从国家治理全局看,国家治理是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方式统筹社会资源、调节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运行,而法治税收正承担着资源汲取、秩序维护、公平分配的重要职能,成为衔接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键纽带,是国家治理体系高效运转、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的基础和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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