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26年 第9期 研究探索

人工智能时代税制变革的前沿探索与制度思考

刘奇超 沈涛#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当前,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正通过劳动替代、资本收益集中、数据与算法价值提升以及能源消耗加剧等机制,深刻改变传统税基结构、财政收入筹集逻辑和税收再分配功能。为应对上述挑战,国际社会已提出一系列税制改革方案,主要包括:针对AI使用行为的机器人税、自动化税和算力税;针对AI服务消费的机器人服务税、数字服务税、词元税和浮点运算税;针对AI相关资本收益和财富增值的资本所得税、特别AI利得税和净财富税;针对AI企业超额收益的超额利润税、超额收益条款和公司股权共享税;针对AI负外部性的能源消费税、专项教育税和数据税,以及将AI拟制为纳税主体的税法人格构想。总体而言,AI时代的税制变革既不能简化为“征”与“不征”的二元选择,也不应局限于税收技术层面的单一考量,而应立足理论逻辑、发展逻辑和实践逻辑,系统审视AI对价值创造方式、税基结构、收入分配和财政运行产生的动态影响,并顺应技术演进与经济社会转型进程,合理把握改革方向、政策工具及实施次序,推动税制在促进技术创新、维护税收公平与保障财政可持续之间形成协调平衡。

关键词:人工智能,税制改革,机器人税,算力税,数字服务税,词元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126(2026)09-0046-16


当前,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正通过劳动替代、资本收益集中、数据与算法价值提升以及能源消耗加剧等机制,深刻改变传统税基结构、财政收入筹集逻辑和税收再分配功能。为应对上述挑战,国际社会已提出一系列税制改革方案,主要包括:针对AI使用行为的机器人税、自动化税和算力税;针对AI服务消费的机器人服务税、数字服务税、词元税和浮点运算税;针对AI相关资本收益和财富增值的资本所得税、特别AI利得税和净财富税;针对AI企业超额收益的超额利润税、超额收益条款和公司股权共享税;针对AI负外部性的能源消费税、专项教育税和数据税,以及将AI拟制为纳税主体的税法人格构想。总体而言,AI时代的税制变革既不能简化为“征”与“不征”的二元选择,也不应局限于税收技术层面的单一考量,而应立足理论逻辑、发展逻辑和实践逻辑,系统审视AI对价值创造方式、税基结构、收入分配和财政运行产生的动态影响,并顺应技术演进与经济社会转型进程,合理把握改革方向、政策工具及实施次序,推动税制在促进技术创新、维护税收公平与保障财政可持续之间形成协调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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