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5年 第6期
调查研究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税制改革
上一篇 下一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目前农业正在专业化分工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商品经济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转化。属於上层建筑范畴的农村税收制度,根据中央活跃农村经济十项政策,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中,使之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是税务部门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针对成都市农村新情况不断涌现,结合现行农村工商税与农业税制度和负担政策所反映出的新问题,我们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农业劳动力结构起了变化。农业劳动力从农业生产母体中转入工、副业生产,专业户大量涌现,乡镇企业日益壮大。我市近郊金牛区投入乡镇企业的劳动力,乡村两级由1978年占全区农业劳动力的11.77%到1984年上升为33.06%,务工社员1984比1978年上升211.04%,从事个体经营人员1984年新增到10,342人,若按工、商、建筑、交通运输、服务业等“五个轮子”统计,乡镇企业安排的劳动力占全区农业劳动力总数的54.5%。全市总农户约有156万户,专业户已有32万余户,占20.83%,从事工、副、文、卫,社务的人员占农业人口的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