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9期 简讯

郴州市郊区税务所试办商品信息服务工作

作者: 郴州市郊区税分所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认真贯彻湖南省税收工作会议精神,我们郴州市郊区税务所联系农村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正确处理“促产“和“征收’的关系。于1984年8月2日正式成立了商品信息服务站,收集、传播商品信息。我们的做法是:

1.专人负责。即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我所确定了一位副所长负责收集传递商品信息工作,同时确定市郊供销经理部和郴州贸易公司为信息联系点,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点。

2.准确及时。做到每条商品信息从商品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和要求、说明,逐条反复核对,力求准确。我们先后发出六十六条信息,准确率达100%。在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及时,一个月内,我们就先后发出信息单4次,累计350份,保证了信息的准确及时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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