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7期 简讯

洪江、娄底两市提前超额完成一九八六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收任务

作者: (李安 周鹑轩) 上一篇 下一篇

湖南省洪江市、娄底市税务局,认真抓好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管工作。他们都把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指标中,从而调动了专管员的积极性,也加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另外,洪江市税务局加强和完善征管工作,对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申报、入库不及时、拖欠较多的企业,坚持执行”加、扣、罚”制度。娄底市税务局在企业资金紧张的时候,首先保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及时入库,从不拖欠。

由于措施得力,截至五月份,洪江、娄底两市都提前200天完成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任务。洪江市共入库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85.4万元,为年计划的108.07%,比去年同期增加32.2万元;娄底市的入库基金比去年同期增长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