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9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关于对原油、天然气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和调整原油产品税税率的通知

1986年6月30日 (86)财税字第201号

上一篇 下一篇

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天津、山东、江苏、河南、湖北、陕西、甘肃、新疆、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石油工业部:

根据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一九八五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八六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的精神,对原油、天然气由按应税产品销售利润率超率累进计算征收资源税的办法,改为按实际产量(销售)定额征收,同时调整原油产品税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原油、开然气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一)征税范围

1、原油,包括凝析油;不包括以油母页岩等炼制的原油。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