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2期 涉外税收

海外雇员的税务保障制度及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作者: 张志勇 俞书春 上一篇 下一篇

在当今世界的经济活动中,企业跨国经营已成为普遍现象,越来越多的企业雇员要到国外去工作。为了鼓励人员外出并安心工作,跨国公司向雇员提供一些优惠待遇.除了各种津贴和补偿外,还普遍实行税务保障制度,以保证雇员在国外工作时,不致因各国税收制度不一而影响其个人实际收入。为什么要对海外雇员实行税务保障制度呢?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设a雇员在原居住国(甲国),年薪为50 000美元,该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当其被派往己国或丙国时,假设年薪不变,但两国的税率分别是40%和20%(为计算方便,我们采用比例税率,并且不作任何扣除),则a雇员留在本国或被派往他国的税收负担及税后收入将发生如表一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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