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9期 纳税范例

一个政协委员的义务

作者: (余立权 吴泉德 孔妙良)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西省上饶市八届政协委员,地区采茶剧团美工汪仁林同志,一次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1108元,被人们传为佳话。

为了扩大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收,加强源泉管理,今年,上饶市税务局在全市掀起了一个“严肃税法、强化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收”的宣传月活动。消息很快传到了汪仁林的耳中,他认真地回顾了几年来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己绘画,装潢的专长,为社会进行有偿服务所得的收入情况,列出清单,据以申报纳税。

税务局的同志闻讯赶来后,汪仁林热情接待,把几年来在外面作画、装潢所得收入的清单,送到税务局同志的手中,要求按其收入纳税。老汪说:我是一个政协委员,缴纳国家税收是我应尽的义务,今后只要每月的综合收入达到计税标准,我随时申报纳税。并按规定愉快地缴纳了应纳的1108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