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5期 税制建设

加快税利分流步伐 为深化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作者: 张连顺 陈福良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几年,国家为了增强企业的活力,曾经采取了一系列“放权让利”的措施,1987年下半年推开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质也是“放权让利。”它对于促进两权分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的承包经营,已受到多方冲击;另方面,由于企业产权归属模糊,使得企业行为短期化,投资饥饿和消费攀比的痼疾仍在继续滋长。因此,企业的改革必须从更实质、更深层次的方面着手。股份制,并由此而引出的税利分流设想,已提到了日程上来。

承包制是作为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而推行的。人们设想通过承包,促进企业两权分离,造就一个经营者主体,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把超承包目标利润大部分留给企业,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随生产的增长,实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从而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企业活力不足问题和财政困难,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向前发展。但是,由于多方原因,承包制的实施并未取到预想的效果,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因为在企业产权关系尚未明确的前提下,承包只能是过份侧重于调整利益关系,而未能把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放在中心位置,承包虽然使自我激励有所增强,但自我约束机制欠缺,与国家争基数,吵比例,甚至出现短期行为,追逐近期利益。这种由利益启动的低层次改革不可能解决企业自负盈亏问题,从而也无法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和转变企业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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