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8期 征收管理

改进税务登记管理整顿纳税秩序

作者: 周绍君 上一篇 下一篇

在税务登记管理活动中,税务登记资料的管理及税务登记管理程序的设计是影响整个管理活动的关键因素。目前,税务登记管理资料主要是“税务登记表”以及内部设立的税务登记卡、簿等。税务登记的管理程序是纳税人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由具体管户的专管员首先验证、审核纳税人的有关证件,然后发给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纳税入按规定填写表格内容,由专管员审核无误后,将“税务登记表”呈送主管税务登记工作的征管科(股);征管科(股)注册登记后,填写“税务登记证”,然后再通过专管员将“税务登记证”发给纳税人。纳税人在发生停业、歇业、破产、迁移、联营等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其程序与开业时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相同。简言之,税务登记的管理程序可以概括为:纳税人→专管员→征管科(股)。 现在这种税务登记管理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几个方面的不足。(一)税务登记信息资料的管理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全脱节,以致无法做到通过税务登记有效地掌握税源情况和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有一部分纳税人为了逃避缴纳税款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不申请税务登记。如果税务机关没有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定期的信息资料制度,这种情况是很难及时发现的。结果,税务机关实际控管户数少于已作工商登记的企业户数,而且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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