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12期 税制建设

建立与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思考

作者: 周少云 上一篇 下一篇

地方税收是整个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组织财政收入与调控经济运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下面谈谈如何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

一、建立与完善地方税体系的现实意义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建立与完善地方税体系日益重要。

(一)建立与完善地方税体系,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与实现目标模式的长远需要。众所周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要构造出一个适合国情、符合有计划商品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财政体制。从目前理论论证与实践考察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由于地方税制不健全,地方税收无法满足地方政府的基本开支,不能为实施分税制创造必要条件。完善的分级财政体制,不但要包含税收分级管理,还应包含预算分级管理、债务分级管理以及形成完善的上下制约机制与管理机制等等。然而,要实现这一长远的分级财政体制目标模式,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地方税体系。 (二)建立与完善地方税体系,是壮大地方财力、提高财政占国民收入比重的重要途径。目前财政面临的困境已成为严峻的现实,主要表现在两个比例下降,其中特别是财政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中央与地方都面临着严重的收不抵支的局面。因此,积极寻找与开辟财源,提高财政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已成为财政摆脱困境的首要任务。然而,由于我国税收收入体系属于生产型格局,即税收的绝大部分收入来源于生产领域。因此,要想摆脱财政困境,提高财政占国民收入比重,而只把注意力集中在生产领域,既是不现实,也会使生产部门背上更加沉重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因此,目前亟需扩展开辟税源的视野,把税收调节扩展到流通、收入分配和消费等领域。而地方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其着眼点并不是直接的生产领域,而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所形成的一些需要调节的其它领域,如流通、收入分配、消费使用以及其它社会领域等,因此,完善地方税体系,既有利于平衡税收对各个领域的调节,也有利于地方开辟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从而为提高财政占国民收入比重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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