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5期 论坛

“税利分流”的理论探索和政策选择

作者: 杨斌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利分流”是一种对“以税代利”的校正性措施。“以税代利”的设想是通过税收一种方式、一个渠道来规范固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纯收入分配关系,国家向企业征收所得税和调节税后,剩余利润由企业支配。“税利分流”是在“利改税”的基础上,通过降低税率、取消调节税和逐步解决税前还贷问题等办法,降低税收在企业纯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重新引入部分税后利润上缴机制,形成税收和利润的分渠分流,达到规范化的税收与非规范化的利润分配之间的统一。

因此,税利分流的理论依据就包含了两个互相联系的问题:其一,要说明国家用税、利两种方式参与企业纯收入分配的客观必然性;其二,要说明用“税利分流”代替校正“以税代利”的合理性和实践意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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