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11期 论坛

关于优化设计税收分配系统的思考

作者: 李立 傅溪霏 李关世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税收分配系统的基本含义

税收分配系统,就是反映税收分配关系及其实现方式的系统。税收分配关系,是国家通过税收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这种分配关系,必须通过税收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分配客体的不同比例关系来反映,而这种相互关系的实质就是税收负担。税收负担是税收收入占经济产出的比例,它的深刻内涵就是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进而更深刻地反映税收同经济的相互关系。因此,虽然反映税收分配关系的表述可以是多方面的,但实质则是税收负担。

税收分配关系的实现方式是税收制度。这样,税收分配系统就具体地由税收负担和税收制度两个方面构成。税收负担作为系统的内容,反映税收分配关系,包括税收负担的主体、税收负担的客体和税收负担的水平,也即是由谁负担,通过什么来负担,负担多少;税收制度作为系统的形式,通过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具体体现税收负担的内容,从而实现税收分配关系。同时,税收负担作为经济基础的范畴,必须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合理的税收负担是一种客观存在;税收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表现,又制约着税收负担的现实结果。我们研究税收分配系统的优化,就是要寻求客观存在的合理的税收负担,进而设计科学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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