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期 读者来信

谨防假冒的校办工厂

作者: 山东省龙口市乡城税务所张文杰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我们对乡城税务所辖区内的38家校办工厂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结果是:38家校办工厂只有6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绝大多数名不副实。这些“校办工厂”中有的是承包给个体户经营,校方只收取部分承包费或少量管理费;有的是学校以腾出几间房屋或教室做为投资的条件,仅收取房租和电费;有的既无合同又无帐目,甚至无固定经营地点,完全是个体户、私营企业或家庭买卖。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个体户钻税收政策的空子。近年来,国家为发展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办工厂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在税收上给予免征所得税的照顾。一些个体户见有机可乘,便千方百计拉关系找门路,挤进校办工厂的行列,企图少纳税或不纳税。二是学校苦于教学经费不足,为了增加经济收入,便不顾是否符合条件,只要给钱,都可作为本校的附属工厂,并积极地帮助出具证明,办理各种营业手续。”三是执法部门管理不严。国家对校办工厂的标准和各种企业的分类早有明文规定。但是,在办理具体手续时,执法部门没有严格审查。希望这一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凡不符合校办工厂标准的,应坚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