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1期 讲座

二、资源税的征收制度

作者: 刘梓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l.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资源税条例(草案)》)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 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法缴纳资源税。它具体包括从事开采应税资源产品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2.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国有资源。但在我国因是首次开征这个税种,尚缺乏经验,因此《资源税条例(草案)》规定只将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列入征收范围。具体规定如下:

>>阅读全文